中国书法一般特指中文汉字的书写艺术。中国书法是以中国文化为内涵、以汉字为基础的独特视觉艺术。汉字是中国书法中的重要因素,汉字和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从甲骨文、石鼓文、金文(钟鼎文)演变而为大篆、小篆、隶书,至定型于东汉、魏、晋的草书、楷书、行书等,一直散发着艺术的魅力。中国书法的特点是:一笔一画、一字一文的有机组合,浑然天成,错落有致,或刚或柔,常常被认为代表书写者的一种意境而独成一家,对后世影响深远,或似刀剑锋芒毕露,或似美玉圆润柔美,形如刀砍斧凿、行云流水,不一而足。
现在,严格讲书法体有六种,行书、草书、隶书、篆书、楷书、燕书,每种书体都有代表书法家和代表作。
篆书:
隶书:
隶书是由古文篆文渐次演变而来,据说是秦人程邈所创。隶书又分"秦隶"与"汉隶"。"秦隶"结体浑圆,相近与篆文,多用方笔,又称之为"古隶"。"汉隶"世人又称为"八分"体,变圆曲为方直,结体宽扁,逆笔突进,波磔呈露,此种字体,因演变成於汉,故称为"汉隶"。
草书:
草书是中国文字最为简约的书体。草书的起源,亦如行书,或其他书体,无法确指始于何时。史记说:“战国时,楚怀王使屈原造宪令,草稿未上,上官氏见而欲夺之,盖草书之祖起于。”据此故有草书缘起于草稿之话,可见战国时即已有草书的形成。因为起于草稿的字体,为了发挥速写功能,较为省略草率,自然不能工整,草草写成,顾名思义 而为草书。但此种草书,仅能说是古篆(当时使用的字体)的草稿,真正草书的开始发现,则始自汉初,其演变过程,自应是先有“章草”,而后又有“今草”,再又有“狂草”等草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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